各学院和2024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:
根据《河南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河工大政教〔2024〕47号)等文件要求,学校决定开展2024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要求
1.报名基本条件和要求等,按照《河南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河工大政教〔2024〕47号)文件(附件1)执行,2024级各专业可接收人数及接收条件详见附件2。
2.对于第一轮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未完成的学院,学校进行第二轮申请转专业工作。
3.第一轮申请转专业成功经学校审核公示的学生,不能再参加第二轮转专业申请。
二、转专业条件
1.符合下列条件者,可申请转专业:
(1)思想品质优良,无考试作弊、文章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。
(2)对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的兴趣和专长,且身体条件符合该专业要求(参照学校招生体检标准)。
2.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请转专业:
(1)未报到入学、未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年。
(2)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、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可转专业的,如联合培养、委托培养、定向学生等。
(3)高考录取批次中下一批次专业申请转入上一批次专业。
(4)休学、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学生。
(5)应予退学、取消学籍、开除学籍学生。
(6)外校转入学生。
(7)纪律处分未解除。
3.转专业受限条件:
(1)学生高考科目应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对高考科目的要求。
(2)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其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。
(3)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的学生只能申请同类型相应专业。
(4)其他特殊类型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同类型相应专业。
三、操作方式
转专业学生通过学校综合教务系统报名,采取网上操作的方式进行,详见《学生申请转专业流程及操作方法》(附件3)。
四、时间安排
序号 |
事项 |
时间 |
1 |
转专业学生网上申请 |
8月30日-8月31日 |
2 |
转出学院确认报名名单 |
9月1日-9月2日 |
3 |
转入学院审核、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|
9月3日-9月5日 |
4 |
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复核并进行公示 |
9月6日-9月7日 |
5 |
第二轮转专业学生网上申请 |
9月8日-9月9日 |
6 |
转出学院确认第二轮报名名单 |
9月10日-9月11日 |
7 |
转入学院审核、确定第二轮转入学生名单 |
9月12日-9月14日 |
8 |
教务处对第二轮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复核并进行公示 |
9月15日-9月16日 |
9 |
学校办理校内学籍异动 |
公示期结束后5天内 |
10 |
转入学院进行学分认定、制定课程补修计划 |
学籍异动后10天内 |
五、工作流程
1.根据2024级各专业在校生人数,学院综合考虑确认拟转入专业可接收人数,由教务处和学院在综合教务系统中设置转专业条件(设定拟转入专业可接收人数和接收条件)。
2.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本学院2024级每一位学生,提醒学生及时在学校综合教务系统中进行网上申请。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基本条件,专业接收条件见附件2。
3.转入学院按照各自学院网站公布的转入方案,具体负责组织学生转专业考核工作,要及时将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,反馈给每一位申请学生。学院公示后,在综合教务系统中对拟转入学生名单进行确认,同意接收的选择“通过”;不同意接收的选择“不通过”,同时在“意见”栏中给出具体理由。
4.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进行复核,通过后在校园网上对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。
5.学校公示后,转专业学生需联系转入学院教学办进行学分互认,完成《学籍异动学分认定与课程补修审核表》(附件5),从原学院学工办领取档案交到转入学院学工办。
六、联系人
1.学校教务处:张老师,67756010。
2.各学院教学办:见附件4。
教务处
2025年8月28日
2025-08-29 10:58:37
各学院和2024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:
根据《河南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河工大政教〔2024〕47号)等文件要求,学校决定开展2024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要求
1.报名基本条件和要求等,按照《河南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河工大政教〔2024〕47号)文件(附件1)执行,2024级各专业可接收人数及接收条件详见附件2。
2.对于第一轮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未完成的学院,学校进行第二轮申请转专业工作。
3.第一轮申请转专业成功经学校审核公示的学生,不能再参加第二轮转专业申请。
二、转专业条件
1.符合下列条件者,可申请转专业:
(1)思想品质优良,无考试作弊、文章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。
(2)对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的兴趣和专长,且身体条件符合该专业要求(参照学校招生体检标准)。
2.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请转专业:
(1)未报到入学、未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年。
(2)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、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可转专业的,如联合培养、委托培养、定向学生等。
(3)高考录取批次中下一批次专业申请转入上一批次专业。
(4)休学、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学生。
(5)应予退学、取消学籍、开除学籍学生。
(6)外校转入学生。
(7)纪律处分未解除。
3.转专业受限条件:
(1)学生高考科目应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对高考科目的要求。
(2)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其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。
(3)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的学生只能申请同类型相应专业。
(4)其他特殊类型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同类型相应专业。
三、操作方式
转专业学生通过学校综合教务系统报名,采取网上操作的方式进行,详见《学生申请转专业流程及操作方法》(附件3)。
四、时间安排
序号 |
事项 |
时间 |
1 |
转专业学生网上申请 |
8月30日-8月31日 |
2 |
转出学院确认报名名单 |
9月1日-9月2日 |
3 |
转入学院审核、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|
9月3日-9月5日 |
4 |
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复核并进行公示 |
9月6日-9月7日 |
5 |
第二轮转专业学生网上申请 |
9月8日-9月9日 |
6 |
转出学院确认第二轮报名名单 |
9月10日-9月11日 |
7 |
转入学院审核、确定第二轮转入学生名单 |
9月12日-9月14日 |
8 |
教务处对第二轮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复核并进行公示 |
9月15日-9月16日 |
9 |
学校办理校内学籍异动 |
公示期结束后5天内 |
10 |
转入学院进行学分认定、制定课程补修计划 |
学籍异动后10天内 |
五、工作流程
1.根据2024级各专业在校生人数,学院综合考虑确认拟转入专业可接收人数,由教务处和学院在综合教务系统中设置转专业条件(设定拟转入专业可接收人数和接收条件)。
2.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本学院2024级每一位学生,提醒学生及时在学校综合教务系统中进行网上申请。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基本条件,专业接收条件见附件2。
3.转入学院按照各自学院网站公布的转入方案,具体负责组织学生转专业考核工作,要及时将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,反馈给每一位申请学生。学院公示后,在综合教务系统中对拟转入学生名单进行确认,同意接收的选择“通过”;不同意接收的选择“不通过”,同时在“意见”栏中给出具体理由。
4.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进行复核,通过后在校园网上对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。
5.学校公示后,转专业学生需联系转入学院教学办进行学分互认,完成《学籍异动学分认定与课程补修审核表》(附件5),从原学院学工办领取档案交到转入学院学工办。
六、联系人
1.学校教务处:张老师,67756010。
2.各学院教学办:见附件4。
教务处
2025年8月28日